艳芳照相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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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广州市朝天路51号。创于民国元年(1912年),当年广东三水人黄跃云、刘骨泉合资在广州中山五路新民路创建,当时号称“省港艳芳照相馆”。原址位于中山五路,1994年因配合地铁建设迁到现址。是我省摄影行业中唯一由国家贸易部命名的中华老字号照相馆。
三十年代黄耀云去世,由其子黄励修与友人合作经营。抗战期间一度停业,复业后由黄励修、林礼庭、方文享和徐启明等人合作经营,直至建国后公私合营。二十年代"艳芳"已颇具规模,并集中了行业中的一些技术人才。因此,社会上不少顾客,特别是海内外华侨,以及本市大型的、重要的团体相拍照,都乐意找"艳芳"拍照,使"艳芳"饮誉海内外。二十年代初,"艳芳"拍照了大量有历史价值的纪实照片,不少已成为再现历史的珍贵镜头。如民国十二年(1923年)8月11日孙中山在永丰舰上纪念"广州蒙难"一周年的集体照,现这张相片经复制后仍挂在"艳芳"的厅堂。民国十六年(1927年)鲁迅先生也和夫人许广平及蒋经国到"艳芳"拍照片;原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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