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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春秋 倩影长留:广州艳芳照相馆

作者/责任者:黄容光

索取号:K296.51/2/8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越秀文史》第8期

    一、镜底留芳记真情
    世界上正式公布摄影术的发明,至今不过150余年,而艳芳照相馆的开设已达80个春秋了。
    辛亥革命后,“艳芳”在香港出现不久,1912年又在广州惠爱中路出现,旧址比现店稍向东移约50米,称“香港艳芳照相馆”,这是在清末经营银号的黄跃云和刘骨泉(广东三水县人)合资创建的,黄跃云去世后,由其子黄励修与陈逎友合作经营,抗战胜利后仍由黄励修与林礼庭、徐启明经营,直至解放后参加公私合营至今。
    开业时的“艳芳”已颇具规模,铺面宽阔,店堂楼店高达6米,两壁悬挂放大照后。柜台后有“通天”取光,下置水池、假石山小景,客厅及影楼在二楼,用大型的玻璃棚拍照,工场,暗室设备齐全。影楼背景有数幅大画,既有室内厅堂景,配以地毯及古老家具,而室外园林景则配以仿制的石台凳、树桩等。并以染成绿色的藤丝当作草地。“全家福”式的家庭合影系“艳芳”的传统佳品,人物排列整齐,光线均匀柔和,影像清晰,为顾客喜爱,特别是归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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