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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风俗

作者/责任者:资料提供:颜志图

索取号:K892.465.1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越秀民间风情》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无可避免,然而生荣死哀是人所追求,故过去有钱人家对红(喜)白(丧)二事,不惜铺张浪费,但穷苦人家,生活困难,只能草草了事,没有什么体面不体面的。
    过去广州的有钱人,对自己的身后事,在三十岁后就早早作了安排,预先买了一副柳州或汀州上等棺材放在楼阁,称为“上寿”,又购置好寿衣、帽、鞋等物,便不惜重金请风水先生为自己找一个龙脉、吉穴山地,在那里筑一个假坟,准备自己死后就葬在那里,俗语有说:“生人霸死地”就是指这样了。
    丧期内的习俗甚多,禁忌也不少,现分述如下:
    一、临终:老人重病身亡,称“寿终正寝”,或称“去世”“仙逝”等,广州人俗称过身,忌说“死字”。病人将死时,家人要将他(她)抬出厅中,放在床板上,忌在房中死亡。放时须脚向门口头朝内,否则于家庭不利,家属站在他(她)身旁,看着他(她)瞑目而逝,这叫“送终”。
    二、开丧:病人断气时,众人循例叫他(她)几声,希望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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