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悬赏征求纪念碑图案
作者/责任者:卢洁峰著
索取号:K878.23/5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州中山纪念堂钩沉》
纪念碑高度图(比例尺同上)。八、纪念堂透视图。九、全部远视图。十、说明书须解释图内特点及重要材料。
(九) 应征资金额由纪念堂委员会议定如下头奖广东毫银三千元;二奖广东毫银二千元;三奖广东毫银一千元。
(十) 评判应征图案与决定得奖名次,由孙总理纪念堂委员会各委员多数意见决定之,无论何方不得变更或否认。应征得奖人名在登载征求图案各报发表。
(十一) 此次应征图案除保留取录给奖者外,其余未得奖者,委员会于必要时得用特别合同购买之。得奖之图案在资金发给以后,其所有权及施用权均归委员会,与原人完全无涉。以后委员会对于一切图案,无论得奖与未得奖者,在实际建筑时采用与否,有绝对自主权,不受何方面之限制。
(十二) 得奖者之图案采用后,是否请其监工,由委员会自由决定。
(十三) 应征者报名后缴纳保证金十元,即由报名处发给粤秀山附近摄影图二幅、地盘及界至图一幅、广州市市区形势图一幅,以备设计者参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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