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李济的“杏和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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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摘自《羊城的故事》P106
,竟成知己,共议合伴开店,共济天下民众,遂创陈李济药厂。李公先逝,陈公视其后如已出。陈公九十不病而终。临终遗言两姓子孙后代四件事:
第一, 以济天下为宗旨,宁亏己,不亏人。
第二, 陈李两家不得互相娶嫁。
第三, 陈李两家不得互相结契。
第四,账目要分明,年中使用、赠馈亲友的药物如取自公款公物均要记录清楚,年终分利时结清。
这四点家规对于一个合股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几百年前的陈老先生就意识到企业的生命力在于信誉,在于质优价廉;更意识到一个合股企业,千万不要搞成有血缘关系的家族式企业,所以规定两家不得互相娶嫁,不能有互相结拜兄弟之类的契约,更不能你我不分,财物用过要算。这样就可以合作长久。陈李济能廷续四百年而不衰,与陈公生前这四点遗嘱和后人一直能遵守此规是分不开的。据说,陈李两姓至今已发展到上千人丁,始终没有一对青年男女相谈相爱,只是亲如手足,同心同德共事陈李济。
陈李济药品在南方几省是很流行的,但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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