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孝寺与律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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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摘自《中国佛教二千年学术论文集》P113
戒律,本来是一切佛法信仰者日常言行的规范,是修学佛法之基础,不应该别成一宗的。然而,广律传来中国之后,由于律藏的卷帙浩大,於是在佛教中便形成了专门研习的风气。后来成为律宗。
律在印度,分为五部,传来中国后,所依据的主要是五部之一的《四分律》。
我国最初翻译戒律和实行受戒,始於曹魏嘉平年中(249-253年)。当时中天竺沙门昙柯迦罗来到洛阳,译出《僧祇戒心》(戒心即戒本),又请梵僧建立受戒规则,创立了受戒。
光孝寺之有律典和受戒,是比北方佛教重镇洛阳迟了许多年,据清.顾光《光孝寺志》卷二载:“刘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梵僧求那跋陀罗三藏飞锡至此,始创戒坛,立制止道场。”卷二又云法师:“奉诏译《五百本经》、《伽毗利律》”。
众所周知,禅宗史上著名的大师惠能,在光孝寺披剃受戒,时有梵僧名僧耆多罗律师者,为其证戒。
“至武则天时,有僧贞固,为著名律师,‘沉研律典’,在清远峡山寺弘化,中间曾至乾明法性寺开讲律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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