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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华书院

作者/责任者:广州市越秀区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索取号:G649.299.651/1

文献资料来源:广州越秀古书院概观

初三为官课。从正月起,督部、抚院、藩(布政)使、粮运(使)桌使、道(学政)按月轮番坐课。每月十三、二十三为师课,由书院院长主持。
   
    考课时,生童集中讲堂会考,不准携卷人室,点名不到,或原取无名,概不收阅,以绝替枪。
    
    越华书院的官课是:先期十天由监院官具禀主课衙门,俟奉批后,先期一日,仍差人禀知听候栋委正途出身之员监课。考时,委员出堂,东、西对坐,委员西面点名,监院官东面按名散卷。点名后,则推出休息处,公拆题纸,发书院誊写题牌, 封门启试,至酉时,始行开放。
   
    2.课考内容与待遇

    考试内容:清代课士以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制艺为主,所谓代圣人立言,以清真雅正为宗,故书院考课,亦不离此内容,虽然添增对策、疏、论、词、赋等,毕竟不及四书文重要。

    越华书院之课考其内容为:四书文一篇(即以四书为题材)、帖诗一首、光绪之后加考经史古学。关于课考时之午膳:书院初创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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