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华书院
作者/责任者:广州市越秀区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索取号:G649.299.651/1
文献资料来源:广州越秀古书院概观
抚院衙门缴收评阅,然后评定列榜,札发到书院,监院官张榜将所录生童分正、外、附课列册存案,并示招生童入院肆业。自道光十六年,以一时投考人多额少,将正额先行取足,奉行毋庸补考,嗣后,诸生以年当大比,志切观光,知正额取足无存,纷纷请以向无定额之附课补考,故历奉准补皆取入附课肄业……求补者……禀明请被缘由,......是日将届封门之时,赴院求补 …是晚将补考各卷随同课卷列册呈至应否量加收录,仍俟列宪临时核夺。(同上)可知越华书院历次补考情形先经面禀督署,示谕办理,故与粤秀书院(面禀抚院)略有不同。
3.学制。粤秀、越华书院肄业期限初定三年一甄别(即招考选录)人院读书,应课三年后,始将肄业生童 及将投试者合而考之。学成而归者,不复试;试而不到者,则出院。其后,每逢科考之年甄别,相沿日久。后来,改为一年一甄别。故此,书院肄业实为一年,凡录取可肄业,成名与否,以科第为标准,若不成名,可在书院继续肄业。冯敏昌任院长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