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书院
作者/责任者:广州市越秀区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索取号:G649.299.651/1
文献资料来源:广州越秀古书院概观
院,改为羊城书院外馆,作为诸生栖息之所。又以珠江书院已经倒塌难修,及两处的广州义学已是名存实废,便将珠江书院和这两处广州义学的院地变卖,合归到羊城书院,这便是羊城书院的建立过程。由此可知羊城书院是由多间书院或义学所合成的,院舍及资产均较县级的书院为多,这也是羊城书院能成为广州清前期“三大书院”之一的基本条件。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廷下令各省所有省级书院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均设中学堂。羊城书院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停办,按旨应改设为广州中学堂,但是因其地方仍嫌狭隘,不够办学堂之用,广州知府龚心湛便另择地改建广州中学堂,将羊城书院地及外馆地收归官产,其所属的经费租田款项调归中学堂的学费所用。至此,羊城书院便告结束。
二、羊城书院的教学管理
清代前期所设立的书院,都是以应试科举为目的,羊城书院也不例外。羊城书院不但继承了穗城书院的祠祀之举,更主要的是继承了羊石书院的教学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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