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坡精舍
作者/责任者:广州市越秀区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索取号:G649.299.651/1
文献资料来源:广州越秀古书院概观
取各属经古者;二为粤秀、越华、羊城三书院考取前列者,可酌送与课;三为具贤良方正,奇才异能者,可由各道、府、县核实保举,填注考语,申送到院与课。精舍每年二月初八作甄别考试,选取正课生30名,附课生20名,发放膏火;又有备取生30名,不给膏火。生徒等级按考课名次以定升降。
(二)考课
菊坡精舍考课定期在每月初八、十八、二十八日,官课一次,由督、抚、藩、臬、运粮道挨次出题监考,周而复始,课卷由院长校阅;馆课两次,由院长出题并评阅。正月、十二月闭馆,无馆课,官课仍每月一次。每次考课,由监院发给生徒盖有“菊坡精舍铃记”的白折卷,在精舍作答,当日缴卷,、不准延时,违者即除名出院。考课前列可备选刻的课卷,另抄一册,由监院收存,待集有成数时选改刻印。
(三)监院
菊坡精舍设监院一名。据《菊坡精舍章程》有关“监院”条:“监院须详品端学裕教职一员,管理院中事务,及考课支应,每于年终详委一次。”监院为精舍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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