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堂
作者/责任者:广州市越秀区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索取号:G649.299.651/1
文献资料来源:广州越秀古书院概观
抚院,由郭嵩焘出题课试,另外加奖。其他事项,则按照以前的章程办理。
同治七年(1868),因为学海堂的田租有所增加,学长周寅清等人便向当时的两广总督瑞麟提议增加10名专课肄业生,每人每季的膏火银为5两;再增设附课生20名,以备补充,但不发膏火。所以从1869年起,每届专课肄业生增加到20人。
到了光绪十三年(1887),两广总督张之洞、广东巡抚吴大澂谕令再增补专课肄业生10名,附课生亦加10名所需的膏火费用均由善后局支领。又认为一季度交一次课卷太疏,改为每月交课。又将季课改为月课,除正月外,学长每月初一出题,肄业生十五日交卷,送到管课学长处,由学长评定等次,发给奖赏;专课肄业生旷月课三次,则扣除膏火一季;旷课两季,则除名由附课生补上。此后直到1903年学海堂废除,专课肄业生一直照此举办。
月课亦一直照例举行。虽然由于人员既多,良莠难齐,反不如先前的办学质量高,但学额增加、教育规模的扩大,有其时代的必然性,客观上也有利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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