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堂
作者/责任者:广州市越秀区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索取号:G649.299.651/1
文献资料来源:广州越秀古书院概观
日程簿的规定来进行学习,并要记录在日程簿上;到了季课之日,便将日程簿及所作的文章或诗词呈交给学长,由众学长评定等次,得超等者,发放膏火银6两,得特等者,发放膏火银4两;专课肄业生还要应考学海堂平常的季课,要就自己的专长选题作答,不能旷缺;如果这些专课肄业生违反学规,功课惰废,或喜作“浮艳诲淫之词”,或“攻刀笔”,不作实学,又或有吸食鸦片等违禁行为,便要取消其肄业资格。
学海堂专课肄业生的创立,延续并发扬了阮元提倡实学的宗旨,更详细地规定了学海堂的教学内容,将应试科举的八股文摒除在外,使学海堂的学风保持不变。而学生选择一位导师专习一书的方式,仿如今日大学的导师研究生制,学生学术水平的提高得到保障,使学海堂真正成为一个专门研究学术的地方。所以学海堂专课肄业生的设立,不仅对学海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其独具一格的教育特色在中国教育史上亦有着重要的地位。
但卢坤只是订出学海堂专课肄业生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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