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大新街概述
作者/责任者:刘太平主编,大新街编志组编
索取号:K296.51/53/1840-1990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街志》
转变为全方位、多功能的综合服务型机制。1980、1983年,分别成立了大新工业公司、大新生活服务公司(后改称大新商业贸易公司,简称“商贸公司”)并于1988年成立大新街城市信用合作社。1980年至1990年,几个经济部门的综合发展是直线上升的。创利1990年比1980年增长一倍多。干部、职工月工资收入(含各项补贴和奖金)50年代人平均为40元;1978年为120元,1990年为190元。大新街在新中国成立前,居民居住的是大片木屋和低层旧建筑,电影《枫树湾》、和《刑场上的婚礼》反映贫穷落后面貌的镜头,就是在这个地段拍摄的。新中国成立后,居民丰衣足食,生活越来越好。1990年全街居民户95%有了电视机(其中彩色电视机占82%);68%户有了电冰箱;61%有了洗衣机;30%户用上了煤气炉。
注释
根据祖籍浙江绍兴人沈琼楼所见所闻在《广州文史资料》第七辑《广州市濠畔街和打铜街的变迁》记载注释。
(1)微帮。“微州会馆”的“微帮”另是当时一郡之名,其实当时从安徽省内的门六安卢江、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