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大新街概述
作者/责任者:刘太平主编,大新街编志组编
索取号:K296.51/53/1840-1990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街志》
为湖南北两湖的集体组织。“湖广帮”经营两湖各地(湖北省蔪水县黄州府、湖南省长州府、源州府等地方)的国药。
(6)西号银庄。由山西、陕西人经营的山陕西号银庄,多是山西人民的资本,间中有陕西人参加,各号银庄总司理都是山西人,陕西人有时有担当副手。清初币制是行用纯纹银的,西号银庄东主,“往往有一家独资者,拥有纯银达数万斤。”西号银庄遍设于京师及省会,凭其资本的雄厚取得全国官商信用,道光初年,无形中已成为代表清廷发行钞票的机关。西号银庄,唯一靠放高利货来牟取暴利,“各客商帮财力不雄,周转不灵,不得不忍受西号商的重利剥削”,清代广东政界中,“凡府厅州县的地方正印长官,都多数入其圈套”。旧日当官或赴京上任或奉旨南来,因水陆程途八千里,且赴任前的“幕客长随、舟车仪从、旗牌执事”,甚至携眷上任,对“清寒之士,初入官途,告贷乏门,亦惟仰西号,始能壮新官上任的行色。”“西号的讨债人员最强悍,政界中的大老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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