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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罪的男权症结

的犯罪行为人,多为富人,甚至包括大量公职人员,这一法条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成为优势群体逃脱应有惩罚的避难所。
  2003年最高法院曾出台司法解释,称“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司法解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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