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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樾丞奉命篆刻“开国大印”

手工把做细的印用木炭磨光。这些工序做完后,张樾丞亲自动手画印样,国印的印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几天后,国印刻治好了。这方新中国的第一方国印是普通的铜印,印面方形,方9厘米,厚2.5厘米,圆柄长10.9厘米。镌刻国印是有特殊规定的,刻完了不许打样留底,而且交活时印的4个角都要高出一点儿,不能是平的。要等到正式启用前再磨平,算是启封。1949年8月底,中央办公厅监印官员和几名工作人员来同古堂取印时,付高额酬金给张樾丞,张樾丞死活不肯要,中央办公厅工作人员只好把钱带了回去。开国颁发的一系列政令、国书等都盖上了这颗鲜红的印。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国印与其他数百枚国家机关、地方政府印章一起,按规定上交了新的中央政府——国务院,并于1959年成为新落成的中国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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