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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央一号文件中的“家庭农场”
院院长黄祖辉认为,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的区别,在于家庭农场可以成为合作社的成员,合作社是农业家庭经营者(可以是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也可以兼业农户)的联合。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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