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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20个月的无罪判决书
样,第二次一审相对第一次一审的变化是赵艳锦有罪证据证明力的补强。省高院终审判决无罪保定中院第三次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赵艳锦、附带民事原告人均再度提起上诉。2011年5月23日,河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保定中院判决,赵艳锦无罪,不负担赔偿。河北省高院的判决再次否定了控方的证据<<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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