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B > 百姓生活
“走”了20个月的无罪判决书
供,是其主动交代雇凶杀人的犯罪事实。保定中院第一次一审判决认为:“虽然提供了同监号押犯所见赵艳锦身上有伤的证言,但伤情来源仅仅是听赵艳锦诉说,无相应证据作证,对有关刑讯逼供的辩解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保定中院第二次一审判决不仅延续了这一说法,而且增加了一项没有刑讯逼<<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