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B > 百姓生活
“走”了20个月的无罪判决书
该表记载,赵艳锦进入高阳县看守所时没有残疾或外伤,身体健康。填表时间为2001年11月9日。然而,牛炳宜律师当庭提出,卷中有大量证据,如公安局、检察院讯问笔录、提押登记等,都能证明赵艳锦早在2001年10月18日就被高阳县看守所羁押。显然,这份《入所体检表》是伪造的。2010年5月13日,高阳县<<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