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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20个月的无罪判决书
尸入河。同年8月7日,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9月13日被批准逮捕。2004年5月,平顶山市中院在两次判决李怀亮有罪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之后,因被害人家属继续上访,该院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承诺”判李怀亮死刑。在李怀亮被羁押期间,他的妻子因不<<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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