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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厘米建房空间惹出6年官司
加盖第3层时,黄某却不配合凿除侵占其余墙体。政府调解无果后,2006年11月,吴某将当初购买宅地的黄父告到南宁市邕宁区法院,要求对方归还多占的空间。由于黄父已将7、8号宅地过户给了黄某,吴某起诉对象不符,只好撤诉。六年三进法院2007年,吴某拿到了那楼镇人民政府关于房子纠纷的信访答复<<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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