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B > 百姓生活

解读“两高”网络违法犯罪司法解释

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网络与人们的现实生活已经融为一体,密不可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是全体网民的共同责任。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网络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引发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解读2】 法院应区别对待网络
<<上一页  下一页>>

bxsh20131119
bxsh20131119
bxsh20131119
bxsh20131119

首页 > 电子期刊 > B > 百姓生活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