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B > 百姓生活
解读“两高”网络违法犯罪司法解释
非法经营罪的,必须以行为人明知所发布的信息是虚假信息为前提。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所发布的信息为虚假信息,即使收取了一定的费用,也不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但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向他人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的,《司法解释》不要求行为人明知所删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当前,一些“网络公关<<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