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重复自己
,他们无非是成功的商业案例而已。现在很多艺术家就是想要这种可识别性,然后不断地生产同样的东西。一幅画挂在客厅里,主人可以炫耀,这幅画是某某大腕的。我知道有些画廊或经纪人也是要求他们的签约艺术家只做一种类型的作品,艺术家没有创作自由,等于是签了“卖身契”。但这不光是画廊或经纪人的问题,艺术家自己也妥协,主动奉上这种市场上好卖的东西,他自己创作也省心省力,但实际上沦为市场的奴隶。这样的艺术家在我眼中是以艺术为“职业”,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家。我在商业上也许不像他们那么成功,很多想做我的作品的人都批评我这一点。比如慕尼黑画廊协会的主席,他也是非常资深的、权威的经营我的画廊老板。他很喜欢我早期的人体作品,他总是说你为什么不继续做这些东西,他说就算他喜欢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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