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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探路的深意
市拟定的房产税征收暂行办法,将对主城九区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按年度征收税率在0.5%至1.2%不等的房产税。 重庆对“高档住房”的界定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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