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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车潜规则

将雷克萨斯牌小轿车退还给被告方北京广丰通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广丰通田4S店”);同时,被告方向原告方返还购车款36.5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38万元。”
  “刹不住”的雷克萨斯
  2009年12月14日,北京律师崔家楠于北京广丰通田4S店购买了一辆雷克萨斯轿车。此后,这辆车牌为京PRQ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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