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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PE监管权
资活动,其资金募集、注册管理、登记备案、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参照适用本法。” 如果按此次的基金法草案,对PE监管的主导权将从发改委转移到证监会。对此,业内普遍担忧这会引起部门利益之争。 在8月3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创投论坛的前一天晚上,多家协会的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随<<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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