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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推动民间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等
良好,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强,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良好,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的民营企业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 《实施意见》强调,要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创造良好环境。各级银行<<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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