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改革扫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抓紧完成工作衔接,规范程序,提高效率。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供稿)天津市2013年12月起取消23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近日天津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天津市决定取消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3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由30项合并为11项,向区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44项、下放行政职权事项7项,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取消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认定、进口设备免税项目审批、经贸团组出国审批等23项。调整合并后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开办制盐企业和食盐中添加营养强化剂审批、枪支(弹药)管理审批、大陆及台湾居民往来两地通行证及签注等11项。下放给区县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包括:不需要中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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