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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公众参与制度创新分析

挥者;营利性企业和民间组织是配合政府为城市治理提供、生产公共服务和物品的组织,他们的介入可以克服政府包揽管理事务的传统弊端;事业单位凭借其专业性特点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卫生等方面的需求,同时发挥其专业性的辐射作用。《治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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