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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户外广告管理 扮靓成都

设置户外广告,才是合法的。利用非公共载体设置户外广告的,由载体所有权人转让其使用权;利用公共载体设置户外广告的,由政府进行使用权限的公开拍卖。为积极推进户外广告拍卖试点工作,2007年成都专门组建了市户外广告拍卖中心,依据《物权法》和《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遴选位于公共建筑物上的、政府有权处置的户外广告牌为拍卖标的,严格按程序报经市政府和市特许办批准,依法公开实施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拍卖收入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后,按要求分配拍卖收益,初步建立起户外广告拍卖管理机制和办法。通过近几年对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和集中清理整治,成都中心城区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收效明显。城市中的户外广告数量减少了,且质量明显上升,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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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l2013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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