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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户外广告管理 扮靓成都

化魅力。成都市严格控制广告许可期限。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期限规定不得超过三年。超期的户外广告由于存在安全等隐患,必须坚决拆除。2013年2月19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就会同执法一分局、金牛区城管局、西安路街办等部门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对超期违法户外广告的强制执行,对成都市金牛区永陵路68号(绵阳宾馆)立面设置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执行强制拆除。同时,成都市还制定了《中心城区建筑工地临时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对中心城区各类在建建筑工地临时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规范设置卖场户外广告,按照“政府倡导,商家出资”的原则,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启动大型卖场户外广告的提档升级景观改造工作和新增卖场户外广告的规范审批试点工作,完成二环路以内部分现有卖场户外广告的提档升级景观改造和规范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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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gl2013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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