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与分享:创业者的博弈
定好企业的信息保护战略。第二,很多风投或私募担心承担法律责任会妨碍其他项目,有时会拒绝签订限制性很强的保密协议,因此创业公司的保密协定不应定得太广,而应非常具体,比如针对某一特殊应用保密,以争取投资人的认同并经得起审核。为此,创业者需要准备不同的计划书版本,以便在没有保密协议的情况下,或对签订协议方信任度不足时适度地披露一些细节,例如背景资料、与竞争产品的比较等,以此引起对方的兴趣和关注。第三,商业合作虽应以诚信为本,但任何时候都不应为取悦对方,提供不必要的细节或不真实的材料。过多的信息对接受方的保密工作也是一个负担,特别是涉及其他在行项目时。但在几个关键细节上,保密协定或其他类似协议都必须很清楚,比如签订者的法人地位的核实、协议具体内容、有效期等。对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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