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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转让限售股实质的其他交易,取得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税。 对具有下列9种情形的,应按规定征收个税,包括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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