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D > 当代党员
重庆规定党员干部“八严禁”和“十二不准”
力,违背家庭道德。七、不准与异性进行不正当交往或保持不正当关系。八、不准参与有异性陪侍服务的活动。九、不准索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十、不准持有会员卡。十一、不准用公款相互吃请、送节礼,或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非公务活动费用。十二<<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