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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应叫停

”。而第六十二条规定“受让公路收费权和投资建设公路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应当依法成立开发、经营公路的企业”。三类收费公路在所有权以及由此决定的收费主体方面有本质差异,第一类收费公路的所有权归政府,收费主体是县以上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后两类收费公路的所有权归企业,收费主体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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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s201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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