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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改制个税缴纳悬疑

适用333号文。变通应对:要么不缴,要么反补这一争论由来已久,但国家税务总局从未给予明确的解释。于是在IPO实践中,对这一涉税问题,发行人、保荐人实施了三种变通的方法。不缴纳,但做出相关承诺。此种情形下,首先由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做出承诺,即:如因有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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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s20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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