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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门外人”
沟通以及解释函等。这些方式国内的基金也有所涉及,但为何障碍重重、胜少败多?拿提交股东提案来说,这是股东的权利,但持股比例的门槛让人望而却步。《公司法》规定,“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三”的股东才能提交议案,对一些市值庞大的上市公司来说,要达到3%的持股线有难度。一些上市公<<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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