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D > 董事会

治病“驰名商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数据显示,到2012年年底,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认定了4486件驰名商标,其中2012年认定了968件。司法认定方面,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法律赋予
<<上一页  下一页>>

dons20131126

首页 > 电子期刊 > D > 董事会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