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D > 读天下
“刑前会见”在中国司法中的演变
别的法律设计。唐《狱官令》就有明确的规定:“诸决大辟罪,皆防援至刑所,囚一人防援二十人,并官给酒食,听亲故辞决,宣告犯状,仍日未后乃行刑。”不仅仅是死刑,只要犯人与家人朋友有远距离的间隔,不易于探视的,也都会予以人道的道别,比如,在《水浒传》中,无论是武松的发配,还<<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