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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前会见”在中国司法中的演变

”。其主要原因是执行法院在执行前根本不通知家属执行时间,致使死刑犯家属无法及时提出会见申请。只有既有能力,又有影响的死刑犯的辩护律师,才有可能通过特殊途径获取执行信息,及时提出会见申请。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被批准会见的几率也不足三分之一。法院多以不方便安排或领导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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