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D > 读天下

台湾艺人小S:广告代言这钱不好挣

交易法》条文修正案,规定担任广告代言人,若被发现有故意虚伪或误导消费者的情形,代言人须和广告主共同负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2011年,《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健康食品管理法》修正草案以及《药事法》修正草案,更直接规定对广告代言人代言不实广告,需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因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D > 读天下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