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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四岁女孩的性权利

,可能就诱发其他行为。比如出于报复,和成年男子发生关系,为了物质利益,进行性交易;那些成年男子也设法逃避强奸罪,成为日益庞大的嫖宿幼女群体。当初刑法之所以规定嫖宿幼女罪,不是没有考虑到与强奸罪之间的关系问题,而是因为一些刑法学家认为,中国刑法强调的是“主客观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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