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D > 电影文学

论网络电影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若干问题

上,法院应更注重对权利登记证书法定证据效力的认定,让电影著作权登记成为电影作品生产环节中的一环,从而使电影著作权侵权受害人在诉讼当中更加主动和有利。(二)关于“法定赔偿”的适用如前文所述,法定赔偿是在无法确认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以及通常的权利交易费用的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D > 电影文学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