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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VIDEO遇到SOCIAL
频乃是一种环境艺术,而不是视听艺术,更不是舞台艺术;其二,它不再是作品,甚至也不是产品,而是一种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化视频的制作者、观看者、传播者与评论者,共同构成了它的作者/生产者,只要处于社会化场域中,它永远都是未完成的,并永远同时也是环境的一部分;其三,鉴<<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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