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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流” 摊上大事
在学院附近的一家个体诊所做过一次人流,至今还留有交费收据。翌日,顾小姐与丈夫找到该诊所,要求给个说法,并赔偿损失。诊所业主闫某与丈夫刘某认为,仅凭医院“不排除此前做人流手术过度刮宫”之检查,无法证明是诊所的过错。被拒绝后,顾小姐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经查,闫某虽有医师<<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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