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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与“得寸进尺的批评”

尺的批评”。在预算公开的问题上,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时,舆论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尽快实行政府预算公开;政府预算公开起步之后,舆论又提出预算公开应当全面充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特别要公开社会最为关切的“三公”预算支出;等到中央本级和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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