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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令”第一案
,缓刑5年。令人惋惜的是,案发前包某是名在校学生,在家、在校表现都十分良好,因酒后冲动导致犯罪。吉林:高中生饮酒致死2007年12月23日,为庆祝圣诞节,吉林市某中学1名高二学生与5名男同学到吉林市一家自助餐店聚会。饮酒后该学生昏迷、呕吐、嘴唇发紫,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08年10月10日<<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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