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律与生活

“禁酒令”第一案

未成年人禁酒令”的立法历程1999年,我国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2005年11月7日,商务部发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违反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律与生活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